我们称自己是基督徒,因为我们是耶稣基督的跟随者。我们相信耶稣是上帝的儿子,是人类历史的中心。
我们属改革宗派,因为我们遵循十六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教导,在治理上采用“长老会”制。
我们是一个教会,因为我们相信是上帝把我们呼召在一起,我们是上帝的儿女并为他而活。
“海德园”(美国芝加哥)是我们的所在地,我们和世界其他的改革宗相互联系。
我们坚信<<圣经>>是上帝所默示的话语,我们持守以往圣徒为维护<<圣经>>真理所写下的<<海德堡要理问答>>, <<比利时信条>>和<<多特信经>>信条。
我们的基本信仰可归纳在<<使徒信经>>中,也见于<<尼西亚信经>>和<<亚他那修信经>>中,兹述如下:
<<使徒信经>>
- 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 创造天地的主。
-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,上帝的独生子;
- 因着圣灵感孕,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;
-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,被钉在十字架上,受死,埋葬;
- 降在阴间;第三天从死里复活;
- 他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;
- 将来必从那里降临,审判活人,死人。
- 我信圣灵;
- 我信圣而公之教会;我信圣徒相通;
- 我信罪得赦免,
- 我信身体复活;
- 我信永生。阿们!
<<尼西亚信经>>
- 我信独一上帝,全能的父,创造天地和有形无形万物的主。
- 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,上帝的独生子,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, 出于神而为神,出于光而为光,出于真神而为真神,受生而非被造,与父一体,万物都是借着他造的;
- 为要拯救我们世人,从天降临,因着圣灵,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,而为人;
-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,为我们钉于十字架上,受难,埋葬;
- 照圣经第三天复活;
- 并升天,坐在父的右边;
- 将来必有荣耀再降临,审判活人死人;他的国度永无穷尽;
- 我信圣灵,赐生命的主,从父和子出来,与父子同受敬拜, 同受尊荣,他曾借众先知说话。
- 我信独一神圣大公使徒的教会;
- 我认使罪得赦的独一洗礼;
- 我望死人复活;
- 并来世生命。
<<亚他那修信经>>
- 凡人欲得救,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。
- 此信仰,凡守之不全不正者,必永远沉沦。
- 大公教会信仰即:我等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
- 其位不紊,其体不分。
- 父一位,子一位,圣灵亦一位。
-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,同一荣耀,亦同一永恒之尊严。
- 父如何,子如何,圣灵亦如何。
- 父不受造,子不受造,圣灵亦不受造。
- 父无限,子无限,圣灵亦无限。
- 父永恒,子永恒,圣灵亦永恒。
- 非三永恒者,乃一永恒者。
- 亦非三不受造者,非三无限者,乃一不受造者,一无限者。
- 如是,父全能,子全能,圣灵亦全能。
- 然而,非三全能者,乃一全能者。
- 如是,父是神,子是神,圣灵亦是神。
- 然而,非三神,乃一神。
- 如是,父是主,子是主,圣灵亦是主。
- 然而,非三主,乃一主。
- 依基督真道,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,均为主。
- 依大公教,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,亦不得谓主有三。
- 父非由谁作成:既非受造,亦非受生。
- 子独由于父:非作成,亦非受造;而为受生。
- 圣灵由于父与子:既非作成,亦非受造,亦非受生;而为发出。
- 如是,有一父,非三父,有一子,非三子,有一圣灵,非三圣灵。
-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,无别尊卑。
- 三位乃均永恒,而同等。
- 由是如前所言,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
- 所以凡欲得救者,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。
- 再者,为求得永恒救赎,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。
- 依真正信仰,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,为神,又为人。
- 其为神,与圣父同体,受生于诸世界之先;其为人,与其母 同体,诞生于此世界。
- 全神,亦全人,具有理性之灵,血肉之身。
- 依其为神,与父同等,依其为人,少逊于父。
- 彼虽为神,亦为人,然非为二,乃为一基督。
- 彼为一,非由于变神为血肉,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。
- 合为一;非由二性相混,乃由位格为一。
-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,神与人成为一基督。
-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,降至阴间,第三日从死复活。
- 升天,坐于全能神父之右。
-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,审判活人死人。
- 彼降临时,万人必具身体复活;
- 并供认所行之事。
- 行善者必入永生,作恶者必入永火。
-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,人除非笃实相信,必不能得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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